不知道是要高興?還是要生氣?
昨天晚上朋友突然來電恭喜我
說我的作品終於量產了
我還搞不清楚他在說什麼
他傳給我一個連結
http://buy.yahoo.com.tw/gdsale/gdsale.asp?gdid=2744662
打開來一看
居然是yahoo購物中心

我打開來一看
真得不知道 應該是要高興? 還是生氣?
高興的當然是自己設計的東西有人做成商品
但是同時也有一點生氣
我在2006年推出了一整個系列的 Hot Dog 作品,除了公仔之外,還有四格漫畫。
那時後Hot Dog先生還上過yahoo的推薦首頁
也因此,這個部落格才會取名叫 " 熱狗工廠 "

看到自己的作品好像變成是別人設計的,
而且還打上 "台灣設計雜貨"
真得是令人感到很詭異的感覺
創意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的創作
跟朋友們分享自己的成果
需要的只是一個尊重
最少打各招呼吧!!!
不然以後大家不是都不願意分享了嗎?
在三四年前
常常聽到好友們的作品才post上網
就有人跟著做出作品拿去販售
當初因為我沒有在做創意市集
所以感受並沒有很深的感受
因為 "創意" 這種事情很難認定有沒有抄襲
但是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
真得會讓人對於在網路上分享作品感到失望...............

每次醞釀出一個想法,
都要做兩三次才能做出一個能看的作品,
然後還要拍照、寫文章,
往往都會花飛上兩三週才能完成,
花費的時間真得是很長的。
只能說台灣還不是真得友善創作者的市場..............
我懂這種感覺
回覆刪除真的會很抓俇
如果不牽扯商業利益, 這應該高興, 因為這表示你的創意獲得共鳴, 話說回來, 如果有些創作是可以經得起專利驗證, 而且自己也希望能夠商業化, 就應該先去申請專利或商標, 這樣才能有最基本的自我保護.下個月我要前進大陸市場了, 或許即將面對這類的考驗也會很多, 先盡人事, 再微笑的聽天命吧.
回覆刪除已經涉及著作權 可提出控告
回覆刪除應該高興,因為有人喜歡你的創意,而且是用羊毛氈做出來的
回覆刪除他弄得不難看,沒把你的創意醜化
如果你看到仿製品弄得很醜,你可能會更生氣...
只要有發表作品,就一定會有被抄襲的可能,除非太醜了,沒人愛...
我認識一個老闆,他們家的商品常被仿冒,之前很氣的常常去告人家
現在他們就一直研發新的,讓人家來不及仿製...
當然我相信他們遇到仿製的東西,仍會訴諸法律以敬效尤
希望這件事不會因此讓你停止創作,我們很喜歡你的作品哩!!
沒有告知就取用販售,的確讓人不開心,
回覆刪除是不是要去函確認他們的靈感來源是不是來自於你的部落格,
希望你的創作源源不絕, 支持你!
告了告了!拿別人的創意去賺錢最無恥!
回覆刪除告他們啊 !!
回覆刪除真得是又高興又.....小生有時也會臨摹一些畫作, 不過大多是已經紅遍歐美亞澳的作品 (被大家惡搞到麻木了) ... :p這類作品是不會歸在用來賺$出刊的作品集 (除非是單位主辦的同人展).... 而且也會寄資料給原作者, 並在作品中加入靈感源由, 用在非營利的用途..... :D
回覆刪除此則為私密回應
回覆刪除手作界這兩天也發生了類似的事情https://www.facebook.com/?ref=home#!/event.php?eid=149236198489873
回覆刪除部落格有很多受害者的串聯...有空的話給我們加加油吧...http://tw.myblog.yahoo.com/jw!bCW44ZGYFQRQh.1HEk.kB3hunHr6_w--/article?mid=25945
這狀況真的是很麻煩要尊重原創者的創意
回覆刪除許多人說可以申請專利或商標,可是好像需要不少錢耶...
回覆刪除對於許多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