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 星期一

油條打人事件


 敦南兒童專注力中心  廖笙光 技術長

        基本上,我是「社會新聞」的絕緣體,因為真的很少看電視。之所以關注這個「油條打人事件」,因為受邀上「新聞挖挖哇」才知道這個消息的。在網路上找了一下,還真的有點「追劇」的感覺,原post還有不停的更新,真的是很像「八點檔」的連續劇..........

        劇情大事是這樣,一位先生去吃杏仁茶加油條,油條被三歲的小小孩咬了一口,他要小孩的爸媽管管孩子,結果對方說:「咬一口又不會怎樣」。結果這位先生就拿油條「打」小孩的頭五、六下,小孩哭了,連警察也都被叫來了。之後,小孩的爸媽告這位先生傷害......。故事有點長,中間省略一下,最後法官判定,油條打人不用賠償金錢,但必須要和孩子與家長道歉。

        「自由」以不冒犯別人為前提,而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隨心所欲。對於小小孩而言,約束孩子的行為也就是爸媽的責任,而不是一切放任給孩子。因為如果你不想教,別人一定就會介入,到時候不是更麻煩嗎?從這件事情來看,孩子偷吃別的的油條,結果爸媽覺得沒什麼了不起,結果被冒犯的人拿起「油條」打了孩子的頭五、六下。孩子大哭後,就連警察伯伯也都被叫來了,最後還告上法院。

        從頭到尾,兩邊的「大人」都有錯,但是最倒霉的卻是「偷吃的孩子」。對於三歲的孩子,對於看到的東西都會覺得是自己的,所以可能會有誤解。這並非是偷竊,特別是現在孩子生得少,團體經驗不足更容易如此。爸媽必需要教導孩子,不可以隨便拿別人的東西,這是絕對必須的。這並不是限制孩子,而是保護孩子,想想看如果一個陌生人隨便拿東西給孩子,孩子就把它吃下去,你覺得危險不危險呢?

        這個事件中,戲份最重的是那一根「油條」,它從來沒想過自己會被用來「打人」。雙方的大人都在氣頭上,但是被嚇到的就是那一個小小孩。雖然「油條」打在頭上,應該是不會痛的,但是孩子肯定會因此嚇哭起來。我也可以體會爸媽的擔心,孩子會不會因此而變得怕生、膽小,甚至以後會不會有「心理創傷」而焦慮。「心理創傷」並沒有那麼容易造成,除非是威脅到生命或持續發生才會導致。像是單一發生的「突發事件」,爸媽就不用過度擔心。

        「突發事件」的處理原則,通常孩子大約兩週後就會漸漸遺忘,這時爸媽要記得不要刻意提醒。有時我們越擔心孩子是否受傷,反而會不停詢問孩子,一直讓孩子「回憶」當時的情境,反而讓孩子變得更有壓力。如果孩子在兩週後,依然對於「突發事件」由有恐懼時,這時爸媽就需要尋求專業人員,看看應該如何協助孩子。

        給予孩子「規範」,背後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保護」孩子。想想看為何在餐廳裡,我們不希望孩子隨意的走動,就是怕孩子不小心撞到。如果發生意外時,究竟是爸媽有問題,還是店家不注意呢?因為有安全性的考量,因此才會要求爸媽需要「規範孩子」,不是嗎?

       只是.......,現在爸媽可能是工作壓力太大,對於別人「批評」孩子時,馬上啟動「防禦武裝」覺得人家在指責自己,不論對錯的就和人爭執起來。結果一個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也能告上法院,結果唯一受惠的應該是律師吧!

       不是凡事都順著孩子,不然孩子長大到叛逆期,你就會知道:麻煩大了!

同文刊載於《親子天下嚴選》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